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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来源: 人力资源部   日期: 2019-07-23


四川国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现就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发布本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内容:四川国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项目,具体包括:

1)对集团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岗位设置进行优化、开展岗位价值评估,形成岗位说明书及配套管理办法,建立职业发展通道。岗位暂定数量120个,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2)薪酬管理体系设置。根据有关政策及制度要求,形成薪酬管理方案,建立薪酬体系表,完成薪酬套改以及配套薪酬管理办法(含集团本部薪酬管理、下属子公司薪酬总量分配以及负责人薪酬和员工薪酬管理)。

3)绩效考核体系设置。根据有关政策及制度要求,完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形成绩效考核方案,建立岗位绩效指标以及配套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含集团本部绩效考核,下属子公司负责人绩效考核和员工绩效考核)。

1.2最高限价:人民币50万元(不含)。

1.3项目最终交付物

1)成果交付:中选机构应完成相关成果文档的编制并通过四川国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专家评审论证,修改完善后正式交付四川国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应以制度、文件、表格、操作手册等形式,把项目成果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保证有效落实。全部相关咨询成果应于服务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天数内向四川国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提交。

2)售后服务:自成果正式交付起,中选机构还应向四川国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售后服务,内容包括对制度实施、落地过程中的宣贯培训、辅导实施以及在薪酬绩效考核体系建设持续改进方面进行跟踪支持、指导实施与维护。

3)项目结束时间以上级单位明确对四川国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考核内容、指标,且公司有效实施合格为准。

1.4比选人:四川国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

1.5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含有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咨询服务等,并且满足《四川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川国资委办[2019]9号)第六条和第七条基本要求。

2.2比选申请人代表必须是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

2.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同时满足,否则将不通过资格审查。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彩色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比选申请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3.比选报名、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3.1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3.2比选文件的取得:比选申请人应在公告报名期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介绍信(均须加盖公章)到四川国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70号6楼602)报名领取比选文件。

3.3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下午13:00~14:3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70号4楼401。比选申请文件不得邮寄、传真、发电子邮件。

3.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5比选申请文件的开启:比选申请文件由比选人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开启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到。

4.比选陈述

通过初审审查的比选申请人确定为比选对象。比选人通知比选对象在指定的时间参加比选陈述。陈述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70号4楼401,陈述对象根据抽签先后顺序参加比选陈述。

比选申请人陈述:比选申请人陈述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情况,时间不超过15分钟。

5.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6.监督

本次比选将由四川国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委派工作人员对比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投诉电话:(028)86605703。

7.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70号

联系人:张女士028-86605299 13709028732

邮编:6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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